根据工作安排,金昌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甘肃省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试行)》,对金川区、永昌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拟确认金川区妇幼保健院为一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确认永昌县妇幼保健院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健委联系。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35-8230695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0935-8213170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