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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川区、永昌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金昌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甘肃省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试行)》,对金川区、永昌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拟确认金川区妇幼保健院为一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确认永昌县妇幼保健院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健委联系。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35-8230695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0935-8213170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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