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80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金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jcms/jcms_files/jcms1/web33/site/)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金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35-8212176,邮箱:jcwjwbgs@126.com。
  一、概述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重点工作内容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市卫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6条。其中,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数为756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为9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2016年市卫计委共参与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政策解读稿件5篇,市卫计委领导报社访谈1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市卫计委认真部署了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了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在委网站建立了疫情通报板块,建立了由相关科室负责,主管领导审核的信息发布流程,按时发布相关信息。2016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8种1152例,报告发病率245.11/10万;死亡3例,病死率0.26%。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636例,较去年同期(713例)下降12.11%。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516例,较去年同期(472例)上升8.53%。市疾控中心每月通过疫情动态分析报告向市卫计委报送疫情情况,并在疫情通报专栏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10期。二是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制定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等利用电子显示屏、窗口显示屏、公开栏等进行了公开,便于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和就医,2016年二级以上医院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800多种药品价格进行公开,共计987频次。同时设立并公开内部监督机构和受理投诉电话。由于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站建设没有完成,信息公开只能依靠医院电子显示屏和墙壁张贴等。下一步,市卫计委将督促各卫生计生单位加快网站建设,并在网站上公开相关医疗收费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和监督。三是建立双公示制度并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专栏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开信息217条(消毒卫生许可3条,公共场所许可196条,生活饮用水许可11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卫计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卫计委未收到涉及信息公开的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6年,市卫计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2016年市卫计委共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1名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市卫计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年初的工作部署安排会议和年底信息公开总结考核会议,由于无重大已申请公开案件和投诉案件,未召开过信息公开研究讨论会议。2016年市直卫生计生系统未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委机关各科室及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与负责网上公开办公室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个别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还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机关大多数职工是医学类出身,对计算机知识和互联网知识缺乏,对网站信息公开不太了解,同时缺少专业信息公开人员,委机关网站公开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工作人员紧缺,业务培训工作滞后,信息公开水平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利用政府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大信息公开保障力度。利用年初政府预算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开展市直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直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尽快开通市卫计委微博、微信信息公开账号,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尽快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