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即由全科向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慢性病管理服务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服务等六个方面拓展我们制定了20252027年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和丰富各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5年73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落实为民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立足实际,利用多方资源,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用心用情为群众提供可感可及的签约服务。

一、提高全人群签约服务感受度

(一)提高签约服务可及性便利性

各地应居民小区或楼宇(村民组)为单位公布签约机构及其责任区域、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和签约途径等相关信息提高居民签约可及性和便利性鼓励通过制作电子家庭医生地图等方式,直观展示家庭医生(团队,下同简介、专长和负责片区等信息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加强居民健康信息通。鼓励家庭医生签约一个居民关注一个家庭,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签约。积极推动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签订长期服务协议。

(二)建立完善下沉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全科医生,可直接为签约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引导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县级医院下沉基层的医生直接提供签约服务,引导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落实和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的薪酬收入补偿机制,允许签约服务协议获取合理报酬。

(三)定期推送健康信息

各地要将每年为签约居民推送不少于12次健康信息纳入服务内容。家庭医生要利用好家庭医生健康知识库等指南规范,根据季节特点、节气变化、疾病流行情况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个人防护、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科学补碘、健康体重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指导和健康宣教信息,引导签约居民主动管好个人健康

(四)做实预约转诊服务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要有序安排家庭医生转诊居民预约就诊检查检验住院等服务,并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下转患者信息。其他二、三级医院按一定比例为基层签约居民预留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明确专家号源数量,方便家庭医生为有需求签约居民提供便捷转诊服务。

(五)推进社区签约

广泛开展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医务室等,主动走进社区(单位),开展集中签约履约,每年提供“一场健康知识宣教、一次健康管理咨询、一次中医适宜技术体验、一次食养药膳指导”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设置固定或流动医疗点,鼓励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采取巡回服务或设立基层服务站点等多种方式,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

二、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六)提供便利用药服务

落实基层药品联动管